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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行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8.08.06    新闻来源:   浏览次数:

甘肃省环境保护行业产业协会

环保行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引导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推进企业质量诚信自律机制的形成,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的要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和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环发【2015161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是对甘肃省内的生产和经营企业的评定。适用于甘肃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法定资质、行政许可和质量体系认证的生产、经营等企业。

第三条  本办法是对会员单位贯彻执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履行承诺的能力和程度进行综合评价而开展的管理活动,包括质量管理规则制定、产品质量的信息提供、采集,质量信用等级评定及应用、社会监督管理等活动。

第四条  质量信用等级评定本着:会员单位自愿申请,遵循公平、 公正、公开,统一标准、科学分类、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  根据国家标准《企业质量信用等级划分通则》(GB/T 23791-2009)和《企业信用等级表示方法》对企业质量信用等级作出评价。

第二章  质量信用等级评定标准

第六条  质量信用等级是企业取得消费者(用户)对其产品(服务)质量信任的能力。这种能力是指企业在遵守质量相关法律法规、 执行标准以及兑现质量承诺(或履行质量约定)的基础上,提供产品 (服务)在产品寿命(生命)周期内满足消费者(用户)的需求或期 望来体现的。

第七条  企业质量信用等级原则上从高到低分为A、B、C、D四个级别。

A级企业:信用风险很小。遵守法律法规,具有健全的环境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严格履行承诺,产品质量长期稳定;质量信用A级企业应满足下列要求(但不限于):

遵守环境、质量相关法律法规,满足法定资质、行政许可、强制性标准、强制性认证、符合产业政策、高科技等方面要求,两年内无环保和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不合格记录,无质量违法、违规记录,无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行为记录,无质量虚假宣传行为记录,无违背质量承诺的行为记录。

重视质量信用的管理工作,将提高质量信用水平纳入其管理理念和目标中,能够通过质量信用的有效管理实现环保、质量信用水平的持续改进。

按照标准或合同提供产品(服务),质量稳定、信誉髙,近两年内无因严重质量问题导致的索赔、退货,无质量事故。

环保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健全,能够跟踪、监测产品的质量状况,重视质量信用保障能力建设,人力、财力、设备设施等资源充分,技术先进且成熟度高,具有较强的质量风险控制和应急能力,必要时能够提供产品质量担保,能够及时解决顾客投诉。

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在金融、税务、商务、环保和安全生产等方面无不良行为记录,关注顾客价值,顾客满意度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A”是表示质量信用高、低的程度:“A”标注的越多,质量信用程度就越高(质量信用风险越低)。如:A、AA、AAA、;对于国家级认定的高科技的企业,用A加星★表示方法:即A★。

对于含有科技成果的企业在其他机构已经获得了信用A级的企业,凡在有效期内的,原则上免除初审。

B级企业:企业在近两年内质量信用风险较小,具有维持其质量信用水平的主观意愿、产品质量和保障能力,无质量信用不良行为记录;质量信用B级企业应满足下列要求(但不限于):

遵守环境、质量相关法律法规,满足法定资质、行政许可、强制性标准、强制性认证、符合产业政策等方面的要求,无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不合格记录,无质量违法、违规记录,无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行为记录,无质量虚假宣传行为记录,无违背质量承诺的行为记录。

重视质量信用的管理,具有能够兑现其质量信用承诺的管理能力按照标准或合同提供产品,质量稳定,无质量事故。

人力、财力、设备设施等资源充分、技术成熟、环境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较健全,能够及时处理顾客投诉,及时解决因质量问题导致的索赔和退货,具有一定的质量风险应急能力。

能够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在金融、税务、商务、环保和安全生产等方面无不良行为记录,顾客满意度不低于行业的平均水平。

C级企业:企业在近两年内信用风险较大,维持其质量信用水平的主观意愿不强、产品质量不稳定、保障能力较低,存在质量信用相关不良行为记录,但未出现严重质量失信事件,也未因质量失信行为造成重大人身危害、经济损失或社会不良影响。

当企业发生下列行为之一时(但不限于),可划分为质量信用C 级企业:

实行行政许可管理的企业和强制性认证的产品,未满足行政许可和强制认证的要求,但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整改能够达到要求。

企业存在质量违法、违规记录,但未造成重大人身危害或经济损失。

产品质量不稳定,产品质量低于企业明示或承诺标准,存在 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不合格记录。

在产品质量上存在虚假宣传行为,但未造成重大人身危害或经济损失。

未能及时解决因企业责任而引起的质量投诉,索赔和退货, 发生过因质量问题而导致的一般事故。

D级企业:企业在近两年内信用风险很大,企业违法生产经营, 且给社会及消费者造成重大人身危害、经济损失或社会不良影响;当企业发生下列行为一时(但不限于),可划分为质量信用D级企业:

企业法定资质失效,实行行政许可管理的企业、强制性认证的产品,未满足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要求,且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仍未达到要求。

有严重质量违法、违规行为,且达到吊销行政许可、吊销营 业执照或移送司法机关的程度。

产品无标准生产,近期屡次、大量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 连续受到执法监督处罚或连续发生质量监督检查不合格的情况。

屡次进行产品质量的虚假宣传,给社会及消费者造成重大人身危害或经济损失。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连续发生质量事故,给社会及消费者造成重大人身危害或经济损失。

:质量事故指由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包括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不良社会影响等事件。根据造成损失大小或危害程度不同,质量事故可分为一般质量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

第三章 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等级划分

第八条  评价内容分为:“能力要求”和“表现”两个部分

1、“能力要求”评价标准。

评价标准是现场核查项。用优、良、中、差评价划分;A级要求 达到“中”以上的评价水平。

现场核查将根据填写的材料进行核查。在指标层的列表中企业用有和无的表示。核查企业填写的真实性和指标层的落实情况;现场核查采取随机抽查方式,以41项为考察题,由企业抽取其中的80% (33 项)的内容,交由审查组进行问答和审核。

AAA以上达到优秀的18个以上;良好为9个以上;中为6个;没有差项。

AA以上达到优秀的15个以上,良好为10个以上;中为6个;2 个以下差项。

A以上达到优秀的10个以上,良好为13个以上;中为6个;4个以下差项。

能力要求和表现的分数应该对应相加的,不对应的分数将降级评定参数。

现场考察较差的将暂停评定工作;

2、“表现”的评价标准。

A级:综合评价得分达到85分以上;

86-90分为质量信用A级企业;

91-95分为质量信用AA级企业;

96分以上为质量信用AAA级企业;

B级:70-85分为质量信用B级企业;

C级:50-69分为质量信用C级企业;

D级:49分以下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企业。

3、综合评价:能力要求+表现。

第四章  公示和评价等级应用

第九条  获得质量信用A级评定的企业,由甘肃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统一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较大的企业,需进行核实。如核实后确实存在问题的,取消原评定结果并向社会公示。

第十条  获得甘肃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质量信用A级证书的企业在有效期内可以用于企业的产品包装和广告宣传。

第十一条  在国家食品储备、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公共服务、国有企业考核评价、项目核准、市场准入、技术改造、融资授信、资金政策等方面共享企业质量信用信息。

第十二条  对未评级的企业。实行帮促服务,完善质量信用评定。

第五章   企业质暈信用等级的受理评价程序

第十三条  申报企业按照甘肃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质量信用细则提供资料。填报《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提出申请、受理。

第十四条  按照细则中“基本要求”给予“可”、“否”的评判,对于“否”的,没有达到“基本要求”的,不进行评定程序。

第十五条  按照细则中进行“能力要求”实地考察、给予优、良、中、差的评定。

第十六条  按照细则中“表现方面”打分。

第十七条  按照细则中进行“能力要求” + “表现方面”的综合评定,由甘肃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组织“评委会”会议,听取汇报,综合测评结果,由评委会确定企业等级结果。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  甘肃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质量信用A级企业证书的有效期为两年,并实行动态管理。

第十九条  获得甘肃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质量信用A级企业应在证书有效期满前三个月重新申报。企业未按规定重新申报的,证书到期作废。

第二十条  甘肃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质量信用A级企业在证书有效期内发生兼并、重组、分立等情况的,应重新进行申报和评审。

第二十一条  有以下视情节降低其信用等级、撤销称号处理:

产品在质量监督抽查中不合格,经整改复查仍不合格的企业。

出现重大质量投诉经核查属实的。

出现重大环境污染的企业。

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

属于国家强制性认证或许可证等管理范围的产品,其证书超过有效期的。  

未按规定建立企业质量档案的。

因违法经营被查处的。

在评定过程中弄虚作假骗取质量信用证书的。

第七章  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机构

第二十二条  甘肃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评价机构任务:

负责质量信用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评价办法的制定推行、修订等。

受理中介组织对申报企业的推荐。

对中介组织和申请质量信用的企业指导、培训。

受理评价报告、基础数据等相关资料。

第二十三条  甘肃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组织评价机构,评价机构主要职责是:

对获得A级质量信用标志进行管理和监督。

负责组成专家组,组织有关专家对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进行评价,出示报告、公告以及表彰,并颁发环境保护行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证书和铜牌。

第八章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甘肃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8年8月8日


质量信用评价服务流程图

 






企业需提供材料目录


一、基本要求部分:

1.法律法规要求的资质;

2.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强制认证、其他行政许可证件,以上各证经年度审核通过后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遵守环境、质量相关法律法规情况的文字说明报告(不少于1000字)质量监督情况;遵守其他法律法规情况等。

二、能力要求部分:

1.取得环境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标准管理的文件:如全部产品使用的产品标准明确,全部产品的质量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及合同的要求,主导产品的产品标准具有一定的先进水平;

3.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4.产品与服务质量追溯体系的文件;

5.对供方质量信用进行动态评价和监督机制的文件;

6.企业销售合同标准内容文本;

7.产品设计与开发文件;

8.产品与服务质量承诺文件;

9.对广告与营销行为管理规定的文件;

10.对全部产品使用的检验规范的文件;    

11.质量信用基础保障:

人力资源:对员工的质量信用培训计划;利用信息资源的管理说明;

12.质量诚信管理目标有形成文件:

质量文化、有形成文件、自我评价对顾客满意度调查、质量信用持续改进机制;质量失信的处置制度等;

13.投诉与争议处理规定文件。

三、表现部分:

(一)质量保证机构的材料

1.质量保证机构及人员情况;

2.售后服务机构及人员情况。

(二)质量管理水平

1.质量控制记录、办法;

2.降低质量损失率措施;

3.风险控制文件;

4.主导产品符合国际、国家标准的证明材料;主导产品技术水平、市场占有率;质量改进、产品质量的表示和保障;

5.服务质量:

三包记录、顾客满意度。

(三)质量基础体系

企业质量管理、标准化管理、计量管理体系的详实说明文件。

(四)规模与发展

    1.有关能够反应企业规模水平的材料;

    2.企业发展潜力的材料;髙科技产品的证明材料。

以上内容一式三份,参评企业按照目录提供材料时,还要详读能力部分的指标层、表现部分的计分标准和方法,以达材料的完整性。


      (注:甘肃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环保行业质量信用评价申报表,请在本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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