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甘肃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甘肃环境保护网官方网站,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新闻资讯 - 环保要闻
甘肃:开展生态红线专项行动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发布时间:2018.12.25    新闻来源:官网   浏览次数:

甘肃省城市空气质量总体趋于稳定、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水……自甘肃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7月9日印发了《甘肃省污染防治攻坚方案》并召开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对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出全面安排部署后,甘肃省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特别是开展生态红线专项行动,有效防范了生态环境风险。

据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孙玉龙介绍,甘肃省制定了《甘肃省县域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实施方案》,按照“强制性、合理性、协调性、可行性”的原则,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甘肃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已通过甘肃省政府审批上报国家,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31个专项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已实施28项

据了解,今年7月9日,甘肃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甘肃省污染防治攻坚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于7月11日召开了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对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出了全面安排部署。11月19日,甘肃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明确了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总体目标:到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大幅减少,初步建成环境风险应急预警体系,生态环境保护能力与水平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加快构建生态文明体系,加快建立健全以生态价值观念为准则的生态文化体系、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目标责任体系、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保障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以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环境风险有效防控为重点的生态安全体系。

目前, 甘肃省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甘肃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泊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甘肃省污染防治攻坚方案》等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甘肃省制定出台《甘肃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全面修订《甘肃省自然保护区条例》,梳理编制甘肃省生态环保责任清单,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甘肃省14个市州及兰州新区也全部召开了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制定印发了污染防治攻坚方案。目前,甘肃省《方案》中要求的31个专项行动方案,已制定完成并印发实施28项。

打赢蓝天保卫战 城市空气质量趋于稳定

甘肃省相继出台实施了《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甘肃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作战方案(2018-2020年)》《甘肃省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甘肃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甘肃省实施能源结构调整三年行动方案》等。按照各方案要求,方案中部分重点工作已经逐步开展。通过实施提标改造、并网拆除和清洁能源改造等方面,已淘汰整治燃煤锅炉2974台12485蒸吨;建成优质煤炭集中配送一级市场97个,二级市场1827个,14个市州所在城市基本建成优质煤炭集中配送和监管体系;完成了城乡居民土灶、土炕和小火炉清洁能源改造共33万户;持续加大餐饮油烟综合治理力度,通过“煤改电”“煤改气”“煤改醇基燃料” 、安装油烟净化器等措施,完成3万余家餐饮单位油烟治理;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共注销淘汰各类老旧货车15447辆。

截至11月底,甘肃省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2.3%,阶段性优于国家年度82%的目标10.3个百分点;PM2.5浓度均值为33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19.5%,阶段性优于国家年度目标(较2015年下降7%) 12.5个百分点,空气质量总体趋于稳定。

打好碧水保卫战 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甘肃省相继出台了《甘肃省水污染防治2018年度工作方案》《甘肃省实施湖长制工作方案》《甘肃省工业园区(高新区、集聚区)整治改造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甘肃省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甘肃省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等。按照国家要求建设完成了27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稳步推进省内跨境联合监测断面水质自动站建设工作;深入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提前一个月整治完成了国家要求的11个地级地表水型水源地存在的45个环境问题;认真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专项行动,督促兰州、天水、张掖、平凉4市完成了17条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积极推进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和重点建制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设施建设。2018年,争取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5.33亿元,支持了省内8个市州10个流域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截止11月底,甘肃省38个国家考核断面中,有36个断面达到考核目标,国考断面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到或优于三类的断面比例)为94.7%(国家要求达到89.5%),优于国家约束性指标5.2个百分点,无劣五类国考断面(国家要求控制在2.6%以内),18个国家重点监管地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或优于I类标准,水质优良比例为100%,35个地下水国家考核点位水质保持稳定(国家要求水质极差比例控制在34.2%),17条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按期整治完成;4类水体水质均达到了国家考核目标要求,水环境质量整体呈稳中趋好态势。

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 土壤环境质量保持良好水平

甘肃省相继出台《甘肃省2018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甘肃省实施农业投入结构调整控制农业面源污染行动方案》,有效指导全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摸清污染底数,稳步推进土壤状况详查,目前已完成样品采集、制备、流转、分析检测工作,正在开展数据分析和成果集成。

除此之外,甘肃省强化污染治理,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建设;加强日常监管,筛选确定并发布175家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强化重点企业环境监管和土壤环境自行监测;强化部门联动,会同农业农村、粮食等部门共同开展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排查整治,努力保障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安全,使老百姓“吃的放心、住的安心”。

至目前,甘肃省未发生因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不当、因耕地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质量超标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隐私与安全  |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甘肃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联系方式:(0931)8649676 (0931)8786263   邮箱:gshbcyxh@126.com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171号(兰海商贸城院内)   
  陇ICP备18003209号-1 陇ICP备18003209号-2 公安备案号:62010202002920    邮编:730000   联系电话:(0931)8649676 (0931)8786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