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充分发挥科技奖励对环保产业技术进步的促进作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环保产业科技创新体系,促进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撑生态环境治理,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于2018年依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及《科技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指导意见》(国科发奖〔2017〕196号)设立了面向全国的“环境技术进步奖”,发布了《环境技术进步奖奖励办法(试行)》(中环协〔2018〕173号)。2019年度环境技术进步奖提名工作现已启动,请你们抓紧时间向我协会申报,由我协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筛选公示后向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推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及项目完成人的条件
(一)提名环境技术进步奖的项目,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1、技术成果依托的项目能使用清晰的概念、可靠的数据,真实、准确地反映科学原理及客观规律,技术方法可重复、可再现;
2、项目采用的工艺方法、核心或关键技术具有原创性或集成创新性,总体技术水平和技术经济指标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3、列入政府科技计划的研发项目验收一年以上;企事业单位自主研发项目的核心技术获得知识产权授权一年以上或者通过科技评价(鉴定)一年以上;
4、核心技术成果已经商业规模化应用一年以上,获得用户使用证明及效益证明;
5、提供的论文、著作等证明材料应已公开发表;
6、同一技术内容的项目,不得在同一年度提名参加环境技术进步奖的同时提名参加其他同类奖项的评审。
(二)申报项目的完成人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项目的总体技术方案设计中做出重要贡献;
2、在关键技术和疑难问题的解决中做出重大技术创新;
3、在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过程中做出创造性贡献;
4、在技术产业化方面做出重要贡献;
5、在项目中仅从事组织管理和辅助服务的工作人员,不得作为环境技术进步奖的完成人。
(三)单个项目完成人数不超过15人,单位不超过7个。
二、申报材料及报送要求
请按照《环境技术进步奖申报材料(2019年度)》的要求,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并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发到邮箱)及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至我协会。
三、申报时间要求
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9年4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任玮 0931-8649676
邮 箱:gshbcyxh@126.com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298号中海国际23楼
收件人:甘肃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技术部(请注明“申报材料”)
邮政编码:730030
附件:环境技术进步奖申报材料(2019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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